推动为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
时间:2024-11-06 访问量:104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刘须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随后,中办、国办出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既要理解党中央“必须减”的坚定决心,又要明白关于“怎么减”的治本布局,以“减负”促“增效”、以“治标”图“治本”。
党中央始终把为基层减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基层是主力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是主战场。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基层工作极为重要而又复杂繁重。如果基层干部被纠而复生、时有反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束缚手脚,不仅会加重干部负担、割裂干群关系,还会导致政策执行环节变形走样,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持之以恒、精准施策,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连续6年专门部署推动这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全面检视、靶向纠治,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从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提出一系列硬杠杠硬举措,到建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再到建立为基层减负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机制,党中央打出一套组合拳,充分彰显了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特别是近期出台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硬招,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达目的绝不能罢休,达成目标也决不放松。必须拿出决心和勇气,以清醒认知看待减负难题,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全党上下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主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前进方向、制度遵循,聚焦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而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着眼于破解减负的难点堵点问题,在狠抓问题整改上见底见效。
锚定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和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作为党的作风建设重要内容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形式主义是党风政风中存在的顽瘴痼疾,有惯性、有积弊,常常以各种形式反弹回潮、花样翻新,有的老问题尚未根治,一些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动向还在出现。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要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做到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根源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事业观偏差。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共产党人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忘初心、担当作为、廉洁奉公,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具体到当前,就是要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具体任务落实中,要制定好实施方案,做到精准施策、适时适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忌脱离实际。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过程中,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好示范、引领、推动作用,坚持在以上率下中抓好整改落实,既要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现责权匹配,又要确保财权随着事权同步转移;既要减少负担总量,防止基层过载,也要优化负担分布,防止“有人在干,有人在看”的闲忙不均。对照纪律处分条例,对于那些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行为,以“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给予处分。对那些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以“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真正让基层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将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上。
用改革创新之举为基层既减负又赋能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从根子上减轻基层负担也非一日之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党中央明确要求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是为基层减负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保证,是针对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提出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既包含了为基层减负的经验做法的系统总结,也蕴含着为基层减负赋能的改革思路和创新举措,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从文件、会议、政务应用程序、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方面强化量的刚性约束,给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为真减负、减真负出实招硬招,给基层干部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厘清权责边界、理顺职责关系。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确保为基层减负工作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必须强化源头治理,统筹应对当前存在的形式主义老问题新情况,明确基层常规性任务边界、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持续以法治化建设为基层松绑减负,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既要注重抓量的管控,又要注重抓质的提升;既要推进高质量的督查检查考核,又要兼顾考核的频次;既要规范借调干部,又要重点培养在岗干部;既要规范明晰基层权责,又要在减负中为基层赋能;既要严肃查处向基层“甩锅”“摊派”“责任下卸”“层层加码”,又要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既要“解决一个问题”,又要形成“解决一类问题”的方法论;既要“小切口”下手,又要加强上下联动、同题共答、源头治理。
激励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切实保护栽培基层挑担人。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充分考虑“为公”与“为私”的动机,严格区分“无意过失”与“违纪违法”的性质,划清“可容之过”与“不可容之错”的界限,保护好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基层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面对能力不足而“不能为”的干部强化业务培训;面对动力不足而“不想为”的基层干部以激励机制“激活一池春水”;对担当不足而“不敢为”的基层干部坚持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对“不敢驳”的负面舆论和恶意炒作,上级部门要及时承担起保护责任,澄清事实、化解困惑,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治理负面失真报道,用法律和制度保护基层挑担人,让锐意进取的“实干家”吃下“定心丸”,不能让别有用心之人肆意丑化干部的形象、污染人民的信任、遮蔽干部的业绩,平添基层干部的困惑。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害群之马,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对于破坏政治生态、带坏干部队伍的领导干部严惩不贷,以良好政治生态为党员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优良环境。
推进为基层减负必须坚持务实笃行、持之以恒,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要诀在于抓铁有痕,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稳扎稳打,善作善成。事实表明,面对形式主义,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全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韧劲,从源头着手,向治本深化,切实为基层减压增效。推动基层干部考核从“量考”到“质考”转变,把基层“强身”和机关“瘦身”有机结合,给成长成才“铺路”,为基层干部减负,强化治标的惩戒威力,不断巩固治本的成效,形成减负的制度化安排,让基层干部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刀刃上,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注入源源不断的基层组织力、创新力、治理力与执行力。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21期,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 刘须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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