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您目前的位置:节约网首页>节能减排>学术论坛>评论 |
|
|
| “限塑令”在温柔之中打折扣! |
| 加入时间:2008-7-24 |
|
“限塑令”已经实施了近两个月,与刚开始时相比,一些场所的执行力度有所减弱,而刚刚出台的“补充意见”一出台,就遭遇到一地鸡毛。 餐饮是否限塑 曾被误读 “外卖送餐塑料袋是否收费呢?”在北京某高校任教的成老师对此很纳闷。原来,成老师的朋友近日到北京出差,顺便到她家做客。由于工作比较忙,成老师便打电话到一家老字号餐馆叫餐。外卖员送完餐后提出:“要另外付塑料袋的钱,4个袋子一共2元。” 看到成老师很不解,送餐人员拿出一份报纸,上面刊登的7月10日商务部等三部委公布的“限塑令”相关“补充意见”称:《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商品零售场所是指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专家认为,此次补充规定其实是将“限塑令”实施的范围明确扩展到餐饮场所、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这份报纸这两天老板让天天带着,我自己都快成限塑宣传员了。”送餐人员告诉成老师。 随后,成老师在网上搜索后发现,国家工商总局近日明确表示,“原则上餐饮企业暂不在有偿使用塑料袋范围内”。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餐馆不是零售性质,不属于零售服务业,因此三部委并没有强制性要求餐馆不得提供免费塑料袋。“我并不是舍不得这一点钱,可有说餐饮业要收费,有说不要,各执一词。而我们作为普通消费者,究竟该听谁的呢?”成老师无奈的向《市场报》记者表示。和成老师有同样疑问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日前,“限塑令”专家组成员、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董金狮表示,不应该拘于场所来判断“限塑令”所界定的收费范围,而是根据限塑令的意义。收费塑料袋要明确3个条件,一是商品(赠品不算),二是零售(批发不算),三是塑料包装具有携带功能。因为餐馆吃剩下的饭不构成单独商品,无法计价,所以打包不应该收费,而餐饮企业的外卖包装要收费。 董金狮还解释,关于明确“限塑令”范围的补充说明于7月4日上报,由于需要各部门会签,可能有些地方还没有传达到。“公众对事关切身利益的公共信息理解出现分歧,不仅是由于媒体的新闻源、立场不同,也反映出信息本身及其公布方式有纰漏。”一位网友的话颇具代表性,“如果是新闻发布会公布,那媒体提问时会更加详细,自然能避免歧义。” 监管缺位 农贸市场是“盲点” “现在去农贸市场买水果或者蔬菜的话,一般不会自带塑料袋,毕竟那儿的水果、蔬菜外表都不是很干净,不能直接放入购物袋,我也不想像老年人那样跨着篮子逛菜场,”公司白领张先生告诉《市场报》记者,“其实,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农贸市场基本不曾停止过提供免费塑料袋。” 日前,《市场报》记者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定福聚缘农副产品市场,看到大部分摊位前都挂着许多各种颜色的免费塑料袋。记者每走到一家蔬菜摊点前,摊主就会撕开一个白色的薄塑料袋放在蔬菜上,让记者随意选购。一位刘姓摊主表示,这些塑料袋是她家的存货,“听说要限制塑料袋的使用,我怕以后涨价,一下子就买了好几百,现在果然都涨价了”。她很庆幸地说。 “我们也知道政策,也不想用这种塑料袋,可我们不能收顾客这个钱啊。我们卖菜,一般一毛两毛的零头都不要,这塑料袋钱还硬要人家的,那不是自己把顾客往门外推吗?”一位卖蔬菜的摊主向记者表示。旁边的一位摊主也告诉记者:“如果使用环保袋,成本增加但又不好向顾客收费,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将成本摊到蔬菜水果等商品上来。可这样也不现实,因为免费塑料袋根本不会消失。” 记者了解到,虽然“限塑令”实施后,许多中小塑料厂都倒闭了,但由于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生产薄塑料袋的小作坊式依然活跃。“尽管现在提供薄塑料袋的供应商少了很多,但不论你要什么规格、颜色,他们都能提供,只是价格比以前贵多了,”摊主刘师傅明确表示,“如果工商部门来检查了,我们就将薄塑料袋藏起来呗!不过这里不是超市,一般不会有人来查的。”据悉,这些小作坊生产的塑料购物袋许多都不符合厚度0.025毫米的标准。 扭转消费习惯 疏大于堵 从6月1日开始,在国贸上班的鲁先生有了一个新的时尚装备——一个黄色牛仔购物袋。“这款购物袋既时尚,又实用,每次去大超市我都带着,已快成习惯了。”自诩为环保人士的鲁先生自豪地告诉《市场报》记者。目前,到大超市购物时能够自觉携带购物袋的消费者数量在不断增加。记者在易初莲花朝阳路店、家乐福白石桥店等大超市的收银台就看到,约有一半以上的人在使用购物袋。 “限塑令”出台前后,有业界人士称“限塑令”是经济手段与消费习惯的较量,也有人干脆不说是较量,而是“扭转”,认为限塑令是用经济手段去扭转消费习惯。然而,限塑令实施一个多月来,尽管大型超市的购物塑料袋使用量明显下降,但消费者似乎并没有因为价格因素而完全结束“免费午餐”。 记者曾在易初莲花朝阳路店看到,一些消费者用水果生鲜区的预包装袋包装洗发水、香皂等普通商品,甚至有人撕下很多准备结账时使用。为此,“补充意见”明确要求,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预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这一补充要求明显指向将预包装袋用来盛装商品的违规行为。 “影响消费习惯的最重要因素是观念,经济只是一种调节途径。通过这种途径限制使用塑料袋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最终仍是为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长期关注消费文化的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的刘自雄老师指出。刘老师还告诉《市场报》记者:“对于限塑,宜疏,不宜堵”。用堵会产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结果,如超市的预包装袋被消费者用来直接盛装商品,农贸市场会敷衍政策,提供免费塑料袋的行为依然我行我素;用疏则是提升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培养新的消费习惯,而经营者也能够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王旭辉实习生秦姜来源:市场报) 相关链接 替代品推广应同步实行 “限塑令”制定专家组成员、著名环保专家董金狮则认为,商家应进一步规范对塑料袋的收费行为,但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环保意识,尽量少用或不买塑料袋,逐步养成携带环保袋等替代品的习惯,这样商家的塑料袋也会逐渐卖不掉。另外,“限塑令”实施的同时,如果塑料袋的替代品没有全面推广,消费者还是只能花钱去买塑料袋,因此替代品的推出和“限塑令”的实施应同步进行。 目前在塑料袋替代品的研制、生产等方面,国内的市场才刚刚起步。不过,一些制造商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领域,尝试设计更加富有创意的替代品,以逐步取代塑料购物袋。(李欣欣) 声音 商家竟借“限塑令”生财 “限塑令”实施已有近2个月的时间,据相关统计,目前垃圾中塑料袋已减少了20%左右。但是,新的问题随之而来,一些商家借新规变相收费,将“限塑令”变为盈利的一条途径,让消费者为“限塑令”买单。 律师认为,相关部门在“限塑令”中规定,商家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但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避免让销售塑料袋成为商家盈利的手段。 部分商家借口“限塑”收费笔者在采访中注意到,在“限塑令”实施后,一些原本提供免费纸袋的商家,也开始借“限塑令”悄然对纸袋收费,在浦东陆家嘴的一家书店内,笔者看到,收银台的墙壁上标着:纸袋每个3元。一名顾客说:“我买本书才10多元钱,一个纸袋却要3元。” 除了借新规变相收费的现象外,还有一些商家在服务态度上也悄然发生变化,以往一些好的传统不见了。此前,一些商家在销售时,还会帮消费者将商品整理好再装袋,然后递给消费者。但现在,一些商家在收银后,便对堆放在一旁的商品置之不理。 商家盈利部分应用于环保对于塑料袋的定价问题,在消费者的一片指责声中,一些商家也列出了收费理由。一位卖场负责人表示,“限塑令”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袋,如果定价太低,消费者依然会大量购买,这样就很难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另外,《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表示,商家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对此,上海段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俊认为,“限塑令”是针对使用塑料袋的特别规定,塑料袋作为商品包装、携带的辅助材料,有偿提供的塑料袋与市场上其他商品是有区别的,完全由市场自主定价并不合适。“限塑令”实施的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但如果被一些商家借机生财,就与新规实施的初衷有所违背。 高俊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一种方法是强制规定塑料袋售价不得高于成本价的比例,但这一办法在具体实施中难度较大,而另一种方法是由商家自主定价,但相关部门可设立针对塑料袋的专项环保基金,要求商家出售塑料袋的盈利部分反馈给环保事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起环保的责任。(李欣欣) |
刘全锋选自 新华网 2008-7-2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