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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乱收费: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
| 加入时间:2008-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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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司机们愤愤不平的说起,跑长途时遭遇乱收费,名目繁多,不仅收修路的投资,而且还有各种理由的罚款,让司机们苦不堪言。在网络上也经常看到这方面的报道,有的地区几十公里的路段上竟多处设“卡”收费,让司机们受尽了各种关卡的“盘剥”。 过去由于没有身临其境,引不起共鸣,直到不久前有一次搭熟人的车去哈尔滨,在102国道上被黑龙江双城交警大队用“超速”的理由罚款,才亲身体会了这种罚款的无理、无据、无底气。回来后每每想起都有一股气愤在胸中翻腾,很想拿出来抖抖,替司机们出口“冤气”。 4月14日我搭乘一个单位的面包车去哈市取东西,计划是当天晚上赶回来。下午两点从长春出发,四点多钟快到兰陵收费站时,有一辆白色的捷达在前面慢悠悠的晃,司机踩了一下油门超过了它,没走几十米就看到前面有警察在截车,还有两辆警车停在路边,我们的车自然也被截停了。警察走过来说我们超速了,要罚款。司机问在那超的、超多少?警察说了超速的地段,正是我们超越那辆白捷达的地段,再找那辆车,也没了影。司机问监控的探头在哪?说是在一个路边广告牌上。司机问限速多少?警察说50公里/小时,我们的车是90公里/小时,所以要罚500元。司机发牢骚说:在城里限速还60公里,怎么在公路上反倒变成了50公里了?没人应答。 尽管罚款理由和数额不近情理,可我们要赶路也磨不起,看这伙交警的架势是志在必罚,争执了可能被扣驾照,以后还能大老远的来取驾照吗?只能忍气吞声的挨罚了,破财免灾吧。司机请他们减免一些,最后答应罚200元。当打听附近哪有银行时(现在交通违规罚款规定交警开罚单,司机到银行去交,交通队不能代收),警察说这就有银行的代收款人员。人在一辆警车里,交罚款时,司机问他们是哪一家银行的?对方避而不答。司机要把罚款单带走,也不让,说是已经减免了罚款额,要带走得交500元全额罚款才行。最后给的收据,上面只有一个不正规的“现金收讫”的戳,根本没有任何银行的标识。司机当时就讽刺说:“这不知道哪一家的小金库缺钱了,到跑长途的人身上来打外快了。罚就罚吧,我回去就报销,反正都是共产党的钱,从这个腰包掏到那个腰包,正不正当我就不管了。”现场的警察全都沉默无语,明显的底气不足。这次出行,让我对“路霸”一词有了切身的体验。 离开那个路段,司机一直愤愤不平,骂骂咧咧的。他的气愤、无奈我深有同感,担心行车安全,我不停的劝慰,司机却收不住话匣子,又倒出了许多“苦水”。他说:这司机跑长途,累是次要的,不安全因素有车匪,有行车事故,但这也是次要的。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收费,该收的不该收的,收费站密密麻麻,没个统一标准,也不知道收到哪年是个头。最可恨的就是这交警大队任意设卡,突然袭击,跟捉贼似的,摄像头跟司机藏猫猫,速度限的离谱,司机各个中着,这叫哪门子的治理超速啊,就是想着法搂钱哪。 司机的话是不争的事实,最近我也看到不少关于公路收费的调查文章,其中反映的情况比司机说的还严重,据《中国公路收费调查》文载,中国目前已经陷入狂收“买路钱”的怪圈。收费站比服务站多,过路费比燃油费贵,是很多长途车主的普遍感受。而更让人郁闷的是,除了路政收费外,交通警察也来公路上插一手,长途司机得“孝敬两个婆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抓个“超速罚款”或“超时罚款”,谁招架得起呀! 近年来,有关公路收费的问题一直是国人关注的焦点。此前,国内多家国家级媒体曾披露,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70%。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规定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毫无疑问,在这些尴尬事实面前,我国公路无论如何都谈不上收费做到了结构优化,体现了公益和公平原则。 问题关键在于一些地方及监管部门对收费公路睁只眼闭只眼,故意不尽职尽责,故意放纵公路的违规收费行为,而这么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获利。可以说,一些地方为了获利,竟然置交通部有关“40公里设一收费站”的规定而不顾;为了获利,可以公布一些模棱两可的数据迷惑群众,模糊收费公路的真实运营状况;为了获利,可以寻找多种借口,将收费期限届满的公路收费期限随意延长。显然,这么做,不但亵渎了政府主管部门的威严,更损害了我国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公众质疑高速公路收费的声音不断,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给予了关注,但高速公路收费等信息依旧还是不透明、不公开。公开高速公路收费等信息,既是公众的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更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方式。最近,首都即将在10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公布后,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起境内外媒体热议。虽然有人叫好,有人质疑,但几乎所有人都承认一个事实:中国公路收费已让民众不堪重负,到了非治理不可的时候了。(文/刘 心) |
节约网专稿 2008-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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