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 English | 浏览指南
 
节约动态 今日关注
   
政府 企业
   
方 法 库
   
理论 循环经济
   
国  际
   
大千世界
   
青年频道
节约之路 浪费之罪 事业 农村 产 品 库 科技 管理 创新 美国日本 专题报道 地方频道
网络动态 节约论坛 家庭 社区 法规全书 效率 环境 和谐 华人华侨 节约日历 港澳台湾
 
相关文章
 
教育成本费“禁”后争议未了
“包装听证”怎不见消费者
饭店管理要防止吃品牌“老本”
促销员管理,人治还是法治?
“夜间便民窗口”为何形同虚设
扫尾公路上 38个无盖窨井屡“咬”…
当前城市拆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给认证一个“认证”
节能不要只应景
不要把弱势群体逼入生存绝境
“缺心”是现代管理当中的首要毛病
 
热点文章
 
教育成本费“禁”后争议未了
 
  您目前的位置:节约网首页>管 理>常见管理通病
 
教育成本费“禁”后争议未了
加入时间:2008-9-18

  兰州市部分原厂矿子弟学校在移交地方管理后,设立了教育成本费的项目,收费金额每学期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新学期开学后,兰州市委、市政府责令各学校清退已经收取的教育成本费。但是,完成了退费任务后,很多学校反映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远不能满足学校的正常开支。
  有关人士分析指出:国家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意味着义务教育真正走进了“免费时代”,但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将承担更多的义务,承担更多的教育成本。目前,中央财政已经为因免除学杂费而增大的教育成本埋了单,那么作为地方政府,也应该在同级财政中尽快增加教育投入。
  截至9月中旬,兰州各学校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已陆续退还学生,但围绕此事的争议并未结束。
  兰州市健康路小学一位负责人说:“我们的办公经费、教师补贴工资全靠教育成本费来弥补,现在政府明确说让我们退还教育成本费,必须得执行,但希望政府也能关注我们目前的办学窘境,尽快解决办学经费。”
  也有家长表示:“因为有省委书记的批示,违规收取的教育成本费现在被全部退还,但如果学校的经费不足,谁也不能保证学校在今后会不会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省委书记表态:坚决纠正
  新学年伊始,国务院部署的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在兰州全面启动,有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也全部到位。
  8月25日到9月1日,是兰州各学校开学的第一周。义务教育的“免费新政”在收获普遍赞誉的同时,在一些学校也激起另一种质疑——“不是全免费了吗,为什么还在收取教育成本费?”
  类似的质疑通过网络和当地的媒体不断传播,引起了甘肃省委书记陆浩的重视,8月29日他在有关材料上做出了批示,同时,委托省委办公厅通过网络向家长诚恳表示:“如存在问题,要坚决纠正。”随后,兰州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教育成本费展开了全面调查。
  调查发现,兰州市部分原厂矿子弟学校在移交地方管理后,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教育成本费的项目,有的学校至今已收取了三年之久,目前仍在收费,收费金额每学期从300元到1200元不等。
  甘肃省物价局很快对此表态:2005年,经审核批准,允许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中小学、兰州铁路局教育集团所属中小学、兰炼及兰化经营集团所属中小学在三年过渡期内对系统外学生收取教育成本费。过渡期已于2007年秋季开学前结束,上述学校应停止收取教育成本费。其他厂矿企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由于未批准收取教育成本费,因此不得收取教育成本费。
  有关人士强调指出:各学校不论以什么理由收取教育成本费,都属于违规行为,必须无条件退还。
    无条件清退:曾遭遇阻力
  从9月1日到4日,各学校开始陆续清退已经收取的教育成本费,但退费工作却一波三折。
  兰州市七里河区健康路小学和火星街小学,原为兰石厂子弟小学的东校和西校。两所学校于2007年1月签订了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协议,移交过渡期从2006年1月起开始计算,至2009年1月结束。两所学校在今年秋季开学时,都将收费项目向学生和家长进行了公示,其中明确提到,目前还处于过渡期内,教育成本费依旧收,收费标准为每学期500元,从2009年1月不再收取。
  健康路小学负责人说:“在过渡移交签订协议时,任何部门都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不能再收取教育成本费。一边是教育局让收,一边物价局又说是违规收费,我们学校真不知该听谁的?”
  据了解,兰州市有10多所“移交学校”存在类似问题,由于过渡期没有结束,政府的财政拨款没有足额到位,有关部门曾默许此类学校收取一定费用,用于补贴教育经费的不足。
  教育成本费该收还是该退,争议与质疑从学校向教育部门集中。9月5日,兰州市教育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明确表态:收取教育成本费的管理权限为省财政、物价、教育部门联合管理,实行申报、审批和年审制。未经审批或年审,不得收取。省建一小、省建三小、火星街小学、兰州理工大附中、西北师大二附中未经省物价等部门批准同意收取的教育成本费应于即日起清退。省建一小、省建三小、火星街小学的清退工作由七里河区教育和物价部门负责落实。兰州理工大附中、师大二附中的清退工作,建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责成兰州理工大、西北师大督促落实。
  兰州市教育局副局长何泳忠当天表示:市教育局已经严令各相关学校9月10日前清退完毕。
    教育成本:争议仍在继续
  在教育、物价等部门的联合行动下,清退工作非常顺利,但有关的争议并未结束,不过倾诉的主角已不再是家长,而变成了学校。
  在完成了退费任务后,甘肃省建一小的负责人说,“过渡期内政府拨给学校办学经费很少,现在又退还了15万元的教育成本费,我们的日子会很难过。”类似的抱怨,在几所曾收取教育成本费的学校都存在。健康路小学表示:“教育成本费是我们的办公经费、教师补贴工资。现在我们教师工资少得可怜,每月收入还没有地方公办学校老师月收入的一半多。”据介绍,该校在向地方政府移交时,协议明确规定地方财政在三年过渡期内向学校的投入逐步到位,但目前过渡期还未结束,地方财政投入资金远不能满足学校的正常开支。
  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人士分析说:“对过渡期学校的拨款今年是否能全部到位,财政一时还没有预算。”据悉:目前,兰州市一般预算支出52.9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支出为28.93亿元,其中教育支出所占比重最大,为5.72亿元,占市级财政总支出近20%,占一般预算支出的近10%,所有支出都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普通高中专项、“两基”和薄弱初中建设、“两免一补”、农村初中寄宿制建设、职业教育专项等。
  教育成本费引发的争议,目前并非兰州独有,在全国许多城市近期也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如果各移交学校长期经费不足,教育成本费之类的乱收费将会有令难止。”有关人士分析指出:国家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意味着义务教育真正走进了“免费时代”,但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将承担更多的义务,承担更多的教育成本。目前,中央财政已经为因免除学杂费而增大的教育成本埋了单,那么作为地方政府,也应该在同级财政中尽快增加教育投入。(记者  康劲)   

  文中行选自-工人日报  2008-9-18
 
吉林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黑龙江 | 陕西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海南 | 广西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内蒙古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青岛 | 深圳 | 大连 | 长春 | ——
 
关于节约网 | 版权及免责声明 | 浏览指南 | 投稿征集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 © 节约网 版权所有  
通用网址: 节约  资源节约  节约网  中国节约网  中华节约网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吉ICP备05008513号 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