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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在乱收费 |
| 加入时间:200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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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9月17日《大河报》报道,连日来,河南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的许多农民向记者投诉称,农户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费办理“砍伐证”和“准运证”,每亩玉米500元。由于绝大多数农户未办“两证”,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 去年秋天,河北成安县和肥乡县曾要求农民办理“秸秆放倒证”和“准运证”,但是并未收取任何费用。看来,裴城镇将这一创意进一步发扬光大了。 裴城镇政府并不承认这是一种“办证经济”,面对记者的质询,该镇一个相关负责人表示,收的费用只是押金,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将来还要退还。事实上,该镇农民并没有烧秸秆的习惯,而是要留着秸秆喂牲口。而且,当初镇政府要求办证的时候,也未声明是押金。否则农民也不会宁愿看着大好墒情给耽误了,也不去办理“两证”的。何况,镇政府还规定,将秸秆运到指定的养殖场的,办证费用可降为300元。倘若押金可退,那这作为饲料的秸秆又该如何退还? 退一步讲,即使真是押金,要求农民办证才能收割玉米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属于滥用职权和行政乱作为。诚如专家所质疑的:裴城镇凭什么强迫农民办“两证”?这钱如何使用、谁去监管?什么时候退还给农民? 眼下正是收割玉米的关键时候,在这节骨眼上要求农民办理什么秸秆“砍伐证”和“准运证”,最终导致部分玉米烂在地里,谁负得了这个责任? 笔者担心,眼看就要种植小麦了,镇政府是不是还将要求农民去办理“种植证”呢?(作者 冼 兹) |
文中行选自-工人日报 2008-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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