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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怕的是利益主体不对称 |
| 加入时间:2008-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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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协会上书国务院建议调整房地产政策,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中房协是房地产业的代言人,积极为房地产业出谋划策,为房地产业驱使,千方百计地捍卫该集团的利益,客观上看,这也许是忠诚的表现。但是,如此毫不避讳地表达诉求,如此底气十足,还是让人有些错愕,犹记得先前房地产业捍卫自身利益时,要么作受伤状,要么密谋,要么曲径通幽,总之还是有几分羞怯的,很少像这次这么赤裸裸,这么急切。 利益博弈时代,利益主体纷呈,中房协当然有权利表达利益诉求,这一点谁也无法干涉。事情的可怕之处不在于利益集团的存在,而在于利益集团的强悍。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朱中一表示,几乎在去年同样的时间,当时房价迅速上涨,中房协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国务院递交了一份政策建议报告,随后该报告内容被政策制定部门采用。基于此,他同样有信心今年的政策建议会得到采纳。 呜呼!中房协端是了得!有了去年建议告捷,才有了今朝朱中一的牛气烘烘——有足够底气相信今年同样如愿以偿。中房协何以具有如何巨大的能量,能影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并能影响国务院政策制定部门? 无从得知房地产业有多少次类似的成功经历,但必须承认的是,房地产业影响政府决策绝对不是第一次,也绝对不是最后一次。在房地产业长袖善舞的光辉征程中,有一个堪称“经典”的例子不能不提——2003年6月13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房地产商的痛处显然被触及了,他们一边反击和声讨,一边集结力量进行运作,最终维护并强化了自身的利益。对此,学者孙立平感慨,“在改革以来的20多年中,一个利益集团能够影响甚至改变政府的一项重要政策,这还是第一次。”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就有了以后的N次冲动,也就壮大了房地产商、房地产商代言人影响决策的底气。与此形成强烈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望高房价而生叹的买不起房者,那些被高房价折磨得形槁骨销的房奴们,该如何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有网民追问:谁来为买不起房的人代言?老百姓对楼价有意见,该怎样上书呢?谁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声声追问,直抵人心,无奈之意,令人动容。 若干年前,就有人感叹,房地产商已经成为一个“发育程度最高的利益主体”。事实一再证明,这一判断千真万确。同时,人数更为众多的买不起房者,本应该成为“发育程度最高的利益主体”的待购者,却犹如散兵游勇,既无以抗衡房地产商,也无以直接影响政府部门决策。痛恨于高房价,有人愤然组织“个人集资建房”,但苦于体制限制而夭折;有人发起不买房运动,换来的是房地产商的冷笑;有人组织“万人住房团购”,结果不仅遭遇房地产商的哂笑,还被某些人法律恫吓,称为违法……这就使人悲问:买不起房者为何成不了发育程度高的利益主体?阻力在哪里?症结在哪里?为何房地产商能? 答案也许很简单,房地产商财大气粗,拥有可以使政策打折的强大资本,在一些时候,资本与权力暧昧地结合在一起了;在现实语境中,行业协会被称为“二政府”,中国房地产协会的权力背景,使其容易接触到权力决策部门,所谓能影响有影响的部门。(王石川) |
新颖选自 中华工商时报 2008-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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