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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不是社会责任“盲区” |
| 加入时间:200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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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上海举办的2008建设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我省太钢被组委会授予“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成为我省国企实现快速发展、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楷模。 与太钢等国有大企业相比,长期以来人们对中小企业的关注较少。其实,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省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目前,全省民营企业总户数已经占到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从业人员占到全省就业人数的80%以上。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决定了其越来越成为社会责任的主要承担者。 经过艰苦创业,我省不少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新晋商的领军人物,但由于不少企业在用工环境、安全条件、环保节能等方面,逃避社会责任、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较为普遍,以至于人们对中小企业形象一度颇有微辞。事实上,我省的中小企业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上,也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在今年5月,四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之后,我省民营企业秉承了晋商几百年爱国爱家、富而思源、回报社会的传统美德,为灾区捐款近亿元,以实际行动展示了他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新形象。 尽管许多中小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处于自发阶段,企业对捐款的理念也只停留在“慈善”的认识水平,还没有把这种朴素的思想提升到社会责任的高度。而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不仅在企业内部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主和职工的和谐相处,在企业外部,也要勇于承担例如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等义务。 要引导中小企业树立社会责任感,就要将此转化为伴随企业发展的动力。政府部门在评价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妨也形成一个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评价体系,一方面评价企业科学发展的经营理念,使企业能协调好与人、社会、自然等种种关系,实现自身的和谐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一定的社会责任评价和监督体系将企业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与提升企业竞争力结合起来,从而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勇于承担各种社会责任。(白续宏) |
桑榆选自 山西日报-山西新闻网 200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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