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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德阳出台提升办事效率文件 |
| 加入时间:20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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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抗震救灾工作总体转入安置受灾群众和恢复重建阶段。在这一特殊而又关键的时期,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抗震兴德阳,实现“三年全面恢复、五年提升跨越、八年全面小康”的总体目标。为防止涉及灾后重建项目等在行政办理环节出现“卡壳”、“停顿”等现象,我市专门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为灾后重建项目审批办理开辟绿色通道。 灾后重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和问题较多。《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理清思路,落实措施,全力为推进灾后重建服务。《通知》明确了五项需要做好服务的重点工作:一要着力于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资料、资金、运输等生产要素问题,推动灾后企业恢复生产,实现工业振兴;二要着力于创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恢复投资者信心,促进承接产业转移;三要着力于恢复农业基础设施,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四要着力于恢复学校、医院,帮助群众就业,确保群众生活稳定;五要着力于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落实好伤残死亡救助,化解社会不稳定隐患,促进社会和谐。 《通知》提出,按照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有关要求,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知》明确了具体的办理时限: 对市政府(办)交办件的办理要求。市政府(办)交办件包括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等。交办件中有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间的,按要求办理。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在收到交办件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办理结果。对涉及受灾群众安置、灾后产业生产恢复及发展提高、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恢复、灾后防疫防灾以及多人伤亡的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污染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等的紧急批示,要立即办理,并在收到交办件2日内上报办理情况和结果。确因客观原因制约,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报告办理情况,并说明原因。 对企业、群众诉求的办理要求。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对能解决的要立即予以解决;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市政府研究;没有政策依据、不能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企业、群众提出的诉求事项,各级、各部门受理后,要及时办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结的,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内主动告知申请人办理情况,确保“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要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对灾后重建项目的行政审批或备案工作,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绿色通道办理,能简化的手续一律简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简化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通知》还明确了问责、追究制度:监察部门根据《四川灾后恢复重建行政效能问责规定》和《德阳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各级、各部门推进灾后重建工作进行追踪问效。对工作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张 伟) |
一然选自 人民网-德阳日报 200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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