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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将严控会议数量规模 力求快捷节俭 |
| 加入时间:2008-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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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发布《国务院工作规则》,对新一届中央政府工作进行了规定。《规则》强调,国务院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 《规则》要求,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不以国务院或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全国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 《规则》规定,国务院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
刘心选自 中国新闻网 200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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